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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业融合是全球经济增长和现代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,是世界新技术和国际产业结构升级的深刻反映。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(以下简称“两业”)融合发展是我国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,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,也是把握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。
2019年9月,中央深改委第十次会议明确提出,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是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、培育现代产业体系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。2019年11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此后,陆续出台一系列意见规划,将“两业”融合发展作为国家重要战略举措。
研究界定“两业”融合的统计范围,建立“两业”融合发展监测评价体系,科学、准确反映“两业”融合发展情况,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动“两业”深度融合发展战略的现实需要,也是满足各级党委、政府和社会各界对“两业”融合统计数据需求的现实需要。随着“两业”融合发展实践的推进,开展“两业”融合监测评价,有利于及时跟踪了解“两业”融合发展情况,从而为更好地推动“两业”融合深化发展提供工作抓手。
现代服务业是指采用现代信息技术、管理理念、组织形式、经营方式、绿色发展理念的服务业,既包括传统服务业中的现代部分,也包括现代新兴业态的服务业。借鉴部分省市已有的统计实践经验,本研究将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,金融业,M6米乐APP房地产业,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,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5个行业门类,商务服务业,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,教育,卫生,社会保障5个行业大类,以及现代物流作为现代服务业的统计范围。
先进制造业是相对于传统制造业而言,具备先进技术、先进生产运营模式和先进组织方式,并将先进制造技术应用于研发、生产、设计、服务、管理各个环节,实现信息化、自动化、智能化、柔性化、生态化生产,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制造业。本研究认为,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高技术制造业以及“高精尖”制造业特征的行业或企业,均可纳入“先进制造业”范围。
以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754-2017)为基础,以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,本研究确定了“两业”融合重点领域统计范围。
一是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有关文件为依据;二是以国内外相关统计分类标准为参考;三是以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为基础;四是以满足“两业”融合统计监测为目的。
参考现行各类派生产业统计分类方法,“两业”融合重点领域统计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。将符合“两业”融合特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统计范围划分为3层,M6米乐APP包括6个大类,28个中类和111个小类,共涉及7个行业门类、36个行业大类和570个行业小类。
从现代服务业融合端,本文将符合“两业”融合特征的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统计范围划分为研发设计服务、生产赋能服务和生产辅助服务三类,涉及服务业9个行业大类、45个行业小类。从先进制造业融合端,将符合“两业”融合特征的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统计范围划分为原材料制造业、消费品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三类,涉及工业24个行业大类、524个行业小类。
随着“两业”融合发展实践的推进,科学评价“两业”融合进程,迫切需要构建监测评价体系,以及时跟踪了解“两业”融合发展情况,客观监测评价“两业”融合推进情况,为“两业”融合发展与政策制定提供保障支撑。
一是合理性原则。基于符合“两业”融合特征及重要影响因素,既要科学反映融合的过程,也要体现融合的结果,系统体现过程与结果的统一。二是实践指导性原则。认真对照政策文件要求与融合推进实践,有针对性地评价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,为推进“两业”融合工作提供决策支撑。三是客观性原则。指标选取以调研企业具体融合案例为支撑,客观反映符合“两业”融合特征的现代服务业、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实践情况。四是可行性原则。立足现行统计制度和方法,充分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,以保证日常统计监测能够采集到相关数据。同时,结合相关调研工作和监测需求增加部分指标,确保更加真实、全面地反映“两业”融合推进程度。
共设三个层级。从发展现状、融合基础、创新要素、融合效果4个维度评价“两业”融合发展情况,共包括12个二级指标,30个指标。第1个维度从潜在规模、融合结构和发展贡献3个方面评价“两业”融合重点领域发展情况以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潜力。第2个维度从基础投入和信息化建设水平2个方面评价“两业”融合重点领域持续发展的资金支撑和信息化改造情况。第3个维度从环境要素、研发投入和人才要素3个方面评价“两业”融合重点领域企业外部创新环境及内在创新动力。第4个维度从发展效益米乐官方网站、融合深度、数字化水平、M6米乐APP绿色发展4个方面评价“两业”融合重点领域企业发展成果和融合渗透程度。
首先,根据“两业”融合重点领域统计分类标准,对统计范围内的行业小类进行人工认定,将融合程度较高的行业小类全部纳入汇总测算范围。其次,将融合程度不高的行业小类中的单位,依据主要业务活动进行人工认定,将认定属于融合领域的单位全部纳入统计监测范围。最后,根据行业及单位认定结果,定期开展数据测算,及时掌握“两业”融合重点领域单位数量、行业结构、区域分布、实现收入、利润、从业人员、开展信息化建设、研发创新、融合模式的典型案例等情况。
以构建的指标体系为基础,首先采用离差标准化对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,将绝对数指标转化为相对数指标;然后采用客观赋权法中的熵权法确定评价指标权重;最后采用线性加权求和法,测算各级监测评价指数。即用指标标准化后的数值乘以其对应的权重,得到各指标的指数值;再分别计算潜在规模指数、融合结构指数、融合潜力指数、基础投入指数等二级分项指数值,由其指标指数值加总计算得出,体现“两业”融合在不同维度的融合情况;最后计算“两业”融合发展综合指数,由四个分维度指数值加总计算得出,总体体现“两业”融合程度。综合指数可用于动态监测评价“两业”融合发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,反映年度间政策落实和融合推进变化情况。对于进度有数据的部分指标,可同时用于补充日常统计监测分析。
为了更好地满足“两业”融合统计监测需求,结合课题研究情况,对现有报表制度提出调整完善建议:一是在财务年定报中增加“服务收入”“向制造业企业提供服务的收入”2项指标;二是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表中增加“从事哪种互联网相关业务活动”“企业上云情况”“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具有与互联网相关的功能”3个问题;三是在生产经营景气状况表中增加“本季度是否向制造业企业提供服务”“本季度向哪些地区的制造业企业提供服务”等问题。
(夏沁芳 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;郑瑞芳 北京市统计局服务业处副处长;侯守国 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司企业调查处处长)